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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九章 上山担水上山跑断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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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有数道淡似薄雾般、肉眼看不到的灵力随着月光的照射钻进张晓天的右掌中,继而笼罩在他的周身,这让张晓天的整个身体,看上去仿佛天上发光的圆月般,有种迷离梦幻的感觉。

  伴着第一声鸡叫醒来,张晓天睁开眼,冻得一个哆嗦,抱紧了自己的身体。

  他身上的被子不知什么时候被踹到了地上,右掌冰冰凉凉的,左手一碰,有种摸到冰柜的感觉。

  “好冰……”

  张晓天赶紧催动日灵口诀,暖和了一下手掌。

  “汪汪汪……”

  走出屋门,黄狗已经叼着它的狗盆蹲在厨房门口,等着吃饭进山了。

  “这狗没救了,为了一口吃的居然主动起早贪黑了,啧啧啧。”

  张晓天一边吐槽,一边从厨房里把昨晚买来的蔬菜苗,挑着喜欢吃的蔬菜,趁着四下无人,把菜苗埋进土里,催生了几棵,摘了满满一筐。

  昨晚上官若若来家里吃饭,一波狼吞虎咽,根本没有留下剩菜剩饭。

  为了避免浪费时间,他从筐子里捡了两个硕大饱满的西红杮,和着冷鲜肉与鸡蛋炒了卤,等铁锅里的水翻花开了之后,下了两大碗面条。

  葱花撒下再点几滴香油,顿时满屋生香。

  他一碗,狗一盆,不到二十分钟,就解决完了早饭。

  这时,东边的天色透着白光,山林朝东的方向,绿得打眼。

  西边不亮东边亮,又是一个大晴天。

  “今年连清明都没下几滴雨,这天气有些邪乎啊。”

  张晓天掏出手机看了一眼天气预报。

  昨天晚上看的时候,还报着今天阴天,伴有阵雨,今天就改成无风无雨的大晴天了。

  “我看这坑人的天气预报有何用?”

  栽菜苗,山里绝大多数人都是等着快下雨的时候栽,一来成活率高,二来也避免浪费人力挑水上山来浇水。

  他昨天就是看到天气预报上说,接连两天有雨,才买了整整三亩地的菜苗。

  谁能想到接下去又是三天大晴天。

  “实在不行,只能自己挑水浇菜了。”

  张晓天抄起了扁担,挂上两个大铁桶,里面装着菜苗,又背上了一摞要装羊肚菌的箩筐,沿着后山前往樱桃林。

  “感觉此时自己像个挑山工,……不好,忘记带水了。”

  他懒得放下身上的重担,干脆支使着黄狗。

  “小黄,你去把屋门凳子上的水瓶给我带上来。”

  黄狗以前就经常帮忙叼东西,只不过叼错的次数远远超过正确的次数,完全就是玩闹。

  他今天就要看一看,这黄狗是不是真的长脑子。

  “汪汪汪……”

  黄狗撒着欢跑下山去,不到半分钟就跑了回来,嘴里咬着绳带子,下面布袋里套着的正是水瓶。

  我去!

  张晓天默默地竖起了大拇指,从狗嘴里拿下水瓶,深深地看了一眼黄狗,嘿嘿一笑。

  “小黄,乖,再帮忙把小锄头带上来,就是老妈在菜园里挠土用的那种。”

  黄狗再次以飞奔的速度下山上山,带回了小锄头。

  一次成功是偶然,二次成功是必然。

  这狗的智商确实上升了。

  “要是以后需要拿什么小件的东西,都不用自己来回跑了。”

  张晓天发现了一个偷懒的好方法。

  他决定,以后多给黄狗吃些好东西,培养它成为一个精湛的“挑山工”。

  ……到了樱桃林,张奇山不在。

  不过今日份的樱桃已经摘进了箩筐里。

  一路叼着小锄头跑来的黄狗,正绕着它们不停的打转。

  “想吃樱桃到树上自己去吃,别吃太多,一次吃……像我手掌捧的这么多,一天吃三次就够了。”

  张晓天话刚说完,黄狗一个猛子朝他身上扑了过来,拿狗嘴蹭着他的脸。

  高兴的心情从它流着的哈喇子里就能看出一二。

  “滚一边儿去,浑身毛硬得跟刺猬似的,扎死我了。”

  张晓天把黄狗推了个跟头,它才终于老实了下来。

  他坐在地上喝了一口水,挑起菜苗,朝着向阳的山坡走去。

  趁着没人在场,张晓天先将一部分菌种催生,采摘了三十斤的羊肚菌,接着挖坑把菜苗埋进土里,催生根系。

  在催生根系的过程中,可以看出远离水源的土地里,木灵在逐渐变弱。

  整体的颜色虽然没有改变,但散发出来的微光却比靠近水源的地方,外围的莹光感少了许多。

  并且,远离水源的地方,在催生根系吸收了土里的灵力后,土地表皮竟然开始裂开了细纹。.Ж.M

  “还是要挑水浇菜才行。”

  光靠催生,不会影响到菜苗的生长,但会导致土地水份流失。

  得不偿失。

  还好他早有准备,带上了工具。

  由于最近天气干旱,水位降低了不少,所以以前许多能够供水的支流,现在只有稀稀拉拉的流水流过,接半个小时都接不满一桶。

  山里的泉水倒是没有断流,隔着两座山就有一个出水眼,但由于是从深山里途经许多山缝渗出来的,水量更少,用两只手接的话,半分钟才能接出一捧甘甜的清泉。

  张晓天只能翻过两座山,去到河里挑水。

  这条河名八寨河,自西向东,从湘山主要水脉分流而来,承载着八个寨子的主要用水,引入沟渠后用来浇地灌溉以及寨子里的生活所需。

  它在水流量最大的时候,横宽约有五六米,水深能达三四米深,滔滔不息,从未断过流。

  可现在只有三米来宽,水位也浅到一眼能够看到河床底下的扇贝和沉沙。

  河床上躺着许多平整的石块,是寨子里的人们为了方便挑水而留下来的。

  水里波光粼粼,有密密麻麻的鲫鱼苗翻滚着肚皮,反射出耀眼的银光。

  不时有一条肥硕的大鱼跃出河面,溅起巨大的水花。

  河岸上有人下了鱼网,顺着水流摇摆。

  平时这种愿者进网的鱼网,一天也捞不到两条鱼,而现在里面已经挤得满满的,甚至还有一条四斤左右的草鱼,正在吞食着路过的小虾米。

  “水位一下降,这些鱼都停在这里不走了,回头让老爸拿个网子来捞几条鱼回去。”

  张晓天踩着石块,在水深的地方舀满了两桶水,颤颤悠悠的返回河岸。

  往返了六次,每棵菜苗上淋了半瓢水,它们舒展着叶片,才算给人一种真正活过来的感受。

  张晓天撂了挑子坐在地上,捶着肩膀和大腿,叫苦不迭。

  “这样下去能把腿给跑断了。”

  一次两次,一天两天挑一挑他还能接受。

  可是菜苗长大了需要更多的水,羊肚菌、山参以及吸收日灵肥料的果树,也需要大量的水份,才能更好的生长。

  “要不买个大功率的抽水机,再接些管道把河里的水引到山上来?”

  张晓天觉得这个主意不错。

  只不过实施起来很费钱,可是一个大工程。

  光是绕山的管道,至少也得花费十几万,要是采用耐用结实的材料,预算更高。

  不过,他现在不差钱。

  昨天卖山参王赚的三百万,一毛钱还没花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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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
  “嗯!”

  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
  但不管是谁。

 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
  对此。

 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
 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
  可以说。

  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
 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
 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
  镇魔司很大。

 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
  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
 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
 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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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
  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
  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
 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
  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
 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
 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
 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
  进入阁楼。

 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
 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
 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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