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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0章 回娘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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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你又错了,她回哪里去?我与她已经是夫妻,她在何处,我的家就在何处,我在何处,她也该在何处才是。”沈逸夏道。

  荆娘道:“小姐怕是从未将这里看成是自己的家,小姐脾气倔得很,外头蚊子多,夜深了您会着凉的,您身子本就不好,若再有点什么,小姐她担待不起。”

  沈逸夏闻言道:“让她担待是什么?权叔,搬个小床再加条被子,娘子不开门,我便在此歇一晚吧。”

  权叔依言去搬小床,荆娘听得胆战心惊,赶紧进了屋去。

  “小姐,您真的要让世子爷在走廊里过夜?明儿又会起麻烦。”

  顾明秀起身去书桌旁,拿了纸笔,刷刷很快写了一封书信。

  沈逸夏歪着廊柱子闭目养神,突然感身边站了人,睁开上,惊喜地唤道:“阿秀,就知道你舍不得我受冻。”

  “起来吧,进屋去。”顾明秀淡淡道。

  沈逸夏喜笑颜开,牵着她的手一同走进屋里。

  顾明秀没挣扎,由他牵着自己的手。

  然后,她将写好的书信递给他:“这是和离书,我现在就取心头血给你,不论我是生是死,都请你签了这个。”

  沈逸夏脸色刷白,捏着书信的手指节节发白:“你要……与我和离?”

  “心头血给你,你给我的一切就算还给你了,我们互不相欠,没必要再用一纸婚书捆绑彼此,我放你自由,你……也给我自由,今生,我不想再与你有任何瓜葛!”

  顾明秀说着就往后堂去,很快拿来那柄紫鸢留下的短刀,然后又去准备装血的器皿。

  沈逸夏一口鲜血喷出,捂着胸晃了几晃才站稳,却到底没支撑住,晕倒。

  顾明秀脸色发白,将短刀递给权叔:“权叔你来,我……还是下不了手,他的病越发重了。”

  权叔道:“世子奶奶,会要命的。”

  顾明秀道:“我欠他的,终归是要还,他不缺钱,地位又高贵得很,好象我也只有这点心头血还值点钱,他既需要,给他就是。”

  权叔眼圈泛红:“爷她……待你是真心的。”

  “不重要了,权叔,你我相识一场,麻烦你等事后,督促世子签了这份和离书,不论生死,都送我回顾家。”顾明秀道。

  仿佛睡了一个世纪那么久,再醒来时,阳光耀眼,照得眼睛发花,抬手遮住阳光,透过指尖缝隙看到绣着玲花缠枝的窗帘,还有窗外荆娘和阿芙说话的声音。

  没死?

  迷迷糊糊抚了抚胸口,痛!

  掀了衣襟看去,果然是绷了纱布的,她释然地笑,好了,回家了。

  从此与那个人桥归桥,路归路,再也不必相见。

  心怎么会痛?

  舍不得吗?

  有什么好舍不得的,不过又是个感情骗子罢了,取完心头血不就送你回来了么?顾明秀,你在他的生命里该完成的使命已然完成了,一味药引,用过了当然就没用了,不扔了留着过年吗?

  何况,人家还有青梅竹马等着要娶的人。

  前世叶康成是明着不喜欢她,明着不愿娶她,是她强求非要嫁,最后落了个夫死子亡,自己惨死的下场。

  这一世想着怎么也得找个真心喜欢自己的人嫁了……

  现在回想起来,他只说要娶她,好明从来也没明明白白说过,他喜欢她,是她自作多情,误会了。

  假装深情的骗子比真叶康成那种真纨绔还要让人恨。M.disixs.M

  “小姐,你醒了?”阿芙进来看到她睁开眼,笑道。

  “嗯,我回来多久了?”顾明秀问道。

  “有些时候了,你感觉怎么样?伤口可还疼?”阿芙忙过来要扶她。

  “不是很疼,对了,我娘呢?”顾明秀问。

  阿芙道:“太太在备宴席,小姐难得回来,自然是要请两桌的。”

  顾明秀怔住:“我这样子回来还值得庆祝吗?”

  阿芙道:“国公府送小姐回来时只说小姐需要静养,又想念太太老爷,就当您是回们了。”

  原来卢氏还不晓得自己和离了,难怪。

  “那我的伤……”

  “说是风寒未愈,太太也没多想。”阿芙道。

  “那我的和离书叫?”顾明秀问。

  “荆娘给您收着了,怕太太瞧见了不好,您现在身子虚得很,可得静养。”

  顾明秀一想也是,卢氏脾气暴燥,保不齐会打自己一顿,范阳卢氏可还没有和离的女儿,更没有被休弃的。

  “我饿了。”顾明秀道。

  阿芙高兴道:“厨房里热着鸡汤呢,奴婢这就去帮你盛来。”

  说着就出去了,顾明秀试着下床,伤口处并不很疼,愈合得很好,也是,沈逸夏医术高明,又有最好的药。

  刚下床,金氏就过来了,一个多月不见,金氏憔悴了很多。

  “阿秀,你好点了没?”金玉妍见她下床,忙过来扶她。

  “好差不多了,倒是你,怎么看着没精神。”

  金玉妍笑了笑:“娘在准备席面,我叔叔也会过来用饭,到时就没时间来看你了,你醒了就好,送回来时昏迷不醒,可吓着你哥了,后来听荆娘说,只是喝多了风寒药睡迷糊了,他这才松了口气。”

  “大哥差事忙吗?好久不见他了。”还真是很想念顾炫晖,只知道他进了翰林,出嫁后就再也没见。

  “说是在编撰前朝史,忙得常常不着家,不过,今天肯定是会回的,你回来了啊。”金玉妍道。

  说话间,红袖过来道:“少奶奶,太太请您过去,吏部的金大人和金太太过来了。”

  吏部侍郎金大人是金玉妍的叔叔。

  金玉妍拍拍顾明秀的手:“你好生养着,这些应酬就别管了,我去就来。”

  红袖道:“奶奶尽管过去吧,我在这儿陪姑奶奶一会儿。”

  金玉妍点头去了。

  顾明秀诧异红袖的自作主张,她是金玉妍屋里的人,主子去哪她当然要随侍。

  金玉妍走后,红袖上前行了一礼:“许久不见姑奶奶,姑奶奶怎么清瘦了?”

  荆娘好笑道:“没见小姐病着么?”

  红袖道:“外头都传小姐深受世子爷的宠爱。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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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
  “嗯!”

  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
  但不管是谁。

 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
  对此。

 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
 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
  可以说。

  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
 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
 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
  镇魔司很大。

 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
  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
 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
 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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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
  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
  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
 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
  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
 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
 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
 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
  进入阁楼。

 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
 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
 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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