卫擎和媳妇儿聊了一会儿天,就跑去集市,把床订下,让人抬回来了。
两个侧边的屋子便收拾出来了。
傍晚,棠鲤在灶房里忙碌的时候,赵婶就进来了。
“夫人,我……我来。”赵婶道。
赵婶之前也给人做过佣人,一下没干活,就会被主人家打骂一顿。她刚看夫人在烧饭,有些慌了,连忙跑来了。
棠鲤没有阻止她,而是把灶房交给了她,在一旁看着。
她买下人回来,当然是要干活的,所以要看看赵婶的手脚利落不利落。
棠鲤在旁边看着,有时会提点她一下,比如什么菜是两个宝宝吃的,盐要少一点,比如卫擎爱吃红烧肉,烧肉的时候味道重一点。
赵婶有些害怕,手忙脚乱的,完全是凭着本能在干活。她生怕自己出个差错,受到主人家的打骂。
一顿饭磕磕碰碰地做下来,虽然没听到主人家的骂声,她还是十分忐忑不安。
赵婶把最后一个菜炒好,一个转身,突然跪在棠鲤的脚下,把她吓了一跳。
“夫人,我……错了,您骂我……”赵婶磕磕巴巴道。
“赵婶,你快起来,你做得很好啊。”棠鲤连忙道。
她说的是实话,赵婶的手脚很利落,干起活来很熟练,可见平时没少干。
赵婶抬起头,就对上主人家一个温柔的笑。
“你做得很好,我说真的,但是你要是动不动就跪,我就不喜欢了。”
赵婶连忙站了起来。
“夫人!我……不跪了……”
赵婶把饭做好了,也不停歇,就开始打扫院子,仿佛没活干就活不下去一样,叫她吃饭也不吃。
常路好一点,拿了两个馒头啃着,但是说什么也不肯跟主人家坐一桌吃饭。
赵婶把能干的活都干了,打了井水洗干净自己,才进了房间。
床很干净,还有新的棉被,她都不敢靠近,缩在角落里看了一会儿。
突然,敲门声响起。
赵婶吓了一跳,打开了门,就看到一个精致的小娃娃站在门口,正仰着小脑袋看着她。
这是主人家的孩子,主人家有两个孩子。
赵婶连忙蹲下身:“小姐……”
三宝的手里端着一个比她的脸还大的碗,碗里装着馒头和包子,递给赵婶,奶声奶气道:“婶婶,吃饭。”
赵婶的孙女也这么大了,但是她孙女对她恶声恶气的,满是嫌弃。
小主人的善意让她无所适从。
“婶婶,你快拿着,我要端不动了~”三宝嘟着嘴撒娇道。
赵婶连忙接了过去。
“婶婶,你吃饱饱哦~”三宝乌黑的大眼睛眨了眨,就迈着小短腿跑了。
赵婶吃着碗里的馒头,有种被人当人看的感觉,心里暖暖的,鼻头酸酸的。
……
赵婶在家带着两个宝宝。
她开始还有些拘束,紧紧地看着俩宝宝,也不敢和他们说话,生怕他们嫌弃自己。
但是两个小主人乖巧善良,又活泼,赵婶那缩在壳里的脑袋伸出来一点,敢和两个宝宝说话了。
热了帮他们脱衣,冷了赶紧穿上,根据俩宝宝的口味做饭,赵婶倒是把两个宝宝照顾得很好。
棠鲤带着常路去了铺子里。
常路以前是伺候有钱人家的少爷的,很机灵,很会看人脸色,所以挺讨少爷的喜欢。
他挺会看人的,本来以为夫人是温婉贤淑的小姐,直到到了铺子里,他才知道夫人居然是一家铺子的大掌柜!
在这个时代,女人做生意是极少的。
常路对棠鲤这个主人多了一丝敬佩。
棠鲤本来打算让常路当个跑腿的伙计。
然而,很快,棠鲤就发现常路其他方面的天赋。
他的嘴很甜,很会看人说话,几句话便哄得客人很开心。
说起来,常路的五官长得不错,就是太黑太瘦,养一下,小帅哥一枚。
胭脂店的客人大多是姑娘家,小帅哥卖货更能吸引人!这也是现代营销的常见手段。
棠鲤是个急性子,越想越可行,让常路看着店,自己出门去了,再回来的时候,手里便多了一套衣服。
她把衣服递给常路:“去换上。”
常路有些受宠若惊:“夫人,这不用了,我有衣服穿!”
“以后你就穿这身衣服在店里招呼着,你的穿着就是咱们店的脸面。”
棠鲤这样说,常路才跑去内间换上。
棠鲤买的不是一般的伙计的衣服,布料不错,都说人靠衣装,常路换上新衣服后,就像有钱人家的小公子,整个人干净清秀了几分。
常路毕竟是个小少年,换上新衣服后,忍不住在铜镜前晃了晃,好像还真有点好看。
转头,便对上夫人含笑的目光,不由得有些害羞,脸微微发红。
棠鲤道:“挺好看的。”
常路的脸更加红了。
等到有客人进来,常路立即迎了上去,巧舌如簧,不见刚刚的羞涩。
棠鲤还让卢青得了空,多教教常路胭脂方面专业知识,这样他在卖货的时候就更有话说了。
常路每天都跟打了鸡血似的兴奋。
他很喜欢主人,也很喜欢这份活。
不像以前在大户人家做下人,完全是为了糊口,每天都战战兢兢的,生怕惹怒主人。
而现在,主人很好,他也很喜欢这份活,每次卖出胭脂,他就觉得格外有成就感,可谓干劲十足!
而他每次把钱上交给夫人的时候,夫人还会给他一些赏钱。
常路连忙推辞,他有吃有喝的,主人不曾亏待他,他怎么能要钱?!
“攒点钱,到时候娶媳妇好用。”棠鲤道。
娶……娶媳妇?!
他爹总念叨着想看他娶媳妇,但是他这样的哪里娶得起媳妇?娶了也是媳妇跟着自己受苦。
所以,常路从来没想过娶媳妇。把自己卖了后,就是给主人当牛做马,他认识的几个人,签了死契后,有的被主人打死,有的连鞋子都不给穿,都过得十分凄惨。他更没这想法了。
主人居然还想着他娶媳妇的事……
念着这事的,除了他爹,便只有主人了。
他到底是上辈子干了啥好事,才遇到这么好的主人?
常路鼻头发酸。
“快拿着,明天好好干活,要是卖不出去,就没赏钱了。”
常路连忙接过赏钱,脸上露出一个笑:“谢谢夫人!”
……
眼看宝青阁的生意越来越好,周老爷那里有些坐不住了。
他没想到这小妇人真的有两把刷子,比卢家那个丫头厉害多了。
他本来觉得宝青阁是他囊中之物了,要是这小妇人真让宝青阁起死回生,那就是煮熟的鸭子飞了!
他绝不能让这种事发生!
周老爷心里咕嘟嘟地冒着坏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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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“嗯!”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但不管是谁。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对此。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可以说。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镇魔司很大。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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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进入阁楼。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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